装备制造 · 年营收 30 亿 某装备制造集团 问题7 家子公司各自归集,合并报表时研发投入数据对不上;稽查时同一指标出现三个版本。 做法统一单据体系与归集规则,子公司按属地口径出表,集团按项目聚合;四口径差异对照表逐项说明。 结果合并口径一致,加计扣除申报一次性通过核查,未发生调整。
新材料 · 拟 IPO 某新材料企业 问题申报期三年研发投入需经得起问询,但早期工时与领料记录不完整,试制品对外销售未抵减。 做法按问询要点重建底稿结构,补充可追溯的工时与领料记录,第 48/49 行抵减按规则重算。 结果完成两轮问询回复,研发投入真实性获得认可。
软件 · 高企复审 某软件企业 问题复审需重新提交近三年材料,此前由不同人员整理,版本互相矛盾,科技人员占比口径不一。 做法以系统内留痕单据为唯一数据源,重新生成三年底稿,差异项逐条说明依据。 结果复审通过,后续年度直接调取,不再重复整理。